兴安1号住宅楼承载力加固项目监理
发布日期:2021-08-16 15:29:22 浏览量:532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鹤保障房中心呈[2021]1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60%,财政资金40%,招标人为鹤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百强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安1号住宅楼承载力加固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鹤岗市兴安1号住宅楼。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630平方米,六层住宅,48户,对楼房主体结构改造,对原有砌体墙采用钢筋网喷射砂浆面加固,对原有装配式楼层(盖)采用增浇叠合层加固(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最高投标限价:36,979.46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9月0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30 日,总工期:52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并满足以下要求: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1年06月至2021年08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要求最低配备3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可为兼职人员)、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可为兼职人员)、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可为兼职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08月13日17:00时至2021年08月2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0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2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3日09时30分。
6.3开标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申请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gov.cn);
黑龙江建设网(http://zfcxjst.hlj.gov.cn/)
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2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高级检索:全文-当事人段;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无效。
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电 话:0468-3415813
招 标 人:鹤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地 址:鹤岗市工农区华夏路17号
联 系 人:吉先生
电 话:0468-334428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百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宁南路金爵万象二期A座806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663829792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文章来源: 永年加固公司 本文链接: http://lubanwang.com/a_20210816165619.html 任何关于加固工程的问题和建议,敬请咨询:0591-878686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