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仓山校区围墙及边坡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04 16:47:15 浏览量:689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仓山校区围墙及边坡加固工程已由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1528260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仓山校区拆除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造价1528260元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造价1528260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52826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其中地质灾害施工必须符合国土部门相关规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甲 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中级 级 地质工程(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因存在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被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8月3日至2020年 8 月 7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00 分,下午 14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层1823室) 采取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银行转账方式,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 8 月14 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层1823-1829室),本项目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视为其投标无效。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 ,邮编: 350007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5759680 ,传真: /
联系人: 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 ,邮编:350011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7519013、13313771607 ,传真: 0591-87519013
联系人: 黄工、郭燕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审处
联系电话: 0591-83457935
文章来源: 永年加固公司 本文链接: http://lubanwang.com/article.php?name=20200804171500 任何关于加固工程的问题和建议,敬请咨询:0591-87868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