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街道综合文化站修缮改造工程
发布日期:2020-01-15 14:29:56 浏览量:898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大街道综合文化站修缮改造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及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427734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华大街道综合文化站修缮改造工程,招标内容:华大街道综合文化站修缮改造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427734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427734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2773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1;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②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③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④投标人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16日至2020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层51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份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03日09时3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伍佰伍拾肆元整(¥8554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03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层510)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委托人应持1、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授权委托人);2、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材料缺少其中一项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投标材料密封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招标人拒绝。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办事处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9号 ,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189 6502 6969,传真:/
联系人:陈站长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层510
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38165630,传真:/
联系人: 陈先生
文章来源: 永年加固公司 本文链接: http://lubanwang.com/article.php?name=20200115161844 任何关于加固工程的问题和建议,敬请咨询:0591-87868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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